问答题 案例华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发行公司债券的分析 【案例分析】 华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燕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二手房经纪、咨询与买卖和房地产门户网站等多种与房地产相关的业务。截至2010年年底,华燕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000万元,净资产额为15000万元,最近3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总额为900万元。华燕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主要成员及其任职情况如下: 2011年9月20日,华燕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包括刘晓谦、张雯、王景科和邵嘉琪、武威在内的7名董事。该会议的召开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董事会审批了为伟岸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向银行贷款8000万元提供担保的事项。除王景科反对外,其他董事一致通过了为伟岸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 (2)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吸收合并北京美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决议。决议要点包括:①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通知有关债权人,并于45日内在报纸上公告;②自公告之日起90日后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③北京美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原持有的10%的华燕公司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或者注销;④同意武威辞职,但是其个人持有的华燕公司股份在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 (3)为募集资金扩大生产,拟于2012年1月首次申请公开发行5500万元公司债券,债券年利率为6%,计划由戊证券公司负责包销全部公司债券。 (4)鉴于公司总经理李某因犯贪污罪被刑事拘留,刘晓谦提议由王某接替总经理职务,并对变更总经理暂时不予公告。在会议就此事表决时,邵嘉琪、武威表示反对,但该提议最终仍由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其他5名董事表决通过。 2012年11月1日,华燕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某和孙某,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案例要求】 (1)判断董事会通过的为伟岸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合法,并简要说明理由。 (2)简述《公司法》规定的两种公司合并形式,并说明在实践中普遍采用的公司合并形式。判断华燕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吸收合并北京美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决议是否会法,逐点说明理由。 (3)判断华燕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4)判断华燕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变更总经理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5)判断张某和孙某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 A上市公司专门从事工业设备生产销售,其产品主要的市场在甲地,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2012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0000万元,经审计负债总额为30000万元,企业2013年之前没有担保业务。 2013年A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 (1)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其中有1名是A公司的子公司B的董事。董事会有6人亲自出席,其中包括B公司的董事。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张某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张某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 (2)会议通过了A上市公司的子公司B为董事高某提供借款10万元的决定。 (3)另外,董事会通过了一项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经确认,除B公司的董事未参与表决外,剩余的5名董事全部通过。 (4)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以上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另外,该公司2013年还发生以下与商业竞争有关的事项: (1)甲地从事工业设备生产销售的厂家还包括C公司、D公司,为了巩固甲地该产品的市场利润,A公司、C公司和D公司达成了一项协议,约定了三家厂商生产的同类机器设备的基准价格,最多上浮50%,缔约的任何一方不得低于该基准价格,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制裁。 (2)A公司为了进一步维护产品价格,还与下游的各经销商达成了关于限定转售价格的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A公司的经销商转售各种型号设备必须遵照约定的最低价格,对于销售不畅的经销商由A公司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但绝对不允许降价销售。 (3)A公司在乙地市场销售额为1500万元,经相关部门测算,工业设备在当地市场的销售额总量为1亿元,在乙地市场上还有一家经营者E公司,该公司与A公司都属于工业设备的生产商,E公司在乙地的市场销售额为6500万元,A公司为了抢占并扩展乙地的市场,当年准备并购该经营者60%的股份,并购前A公司和E公司营业额资料如下:另知,A公司并购前未持有该经营者任何的股份,也没有被同一股东持有股份,不存在任何的关联关系。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会出席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在董事会会议中张某是否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分别说明理由。(2)董事会会议通过了A上市公司的子公司B为董事高某提供借款10万元的决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董事会通过了一项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5)A公司与C公司、D公司达成的协议属于何种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6)A公司与其下游经销商达成的协议属于何种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7)作为多个经营者,A公司与E公司是否共同具有乙地的市场支配地位?并说明理由。 (8)A公司并购E公司是否属于《反垄断法》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并购之前是否需要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综合题:2013年7月5日,A纺织厂(以下简称"A厂")与B棉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向A厂供应50吨一级皮棉,总价款为人民币13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由A厂先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预付人民币30万元货款;B公司在同年10月上旬一次性向A厂交货;A厂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向B公司付清余款;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计6.5万元。与此同时,为了保证该买卖合同的履行,B公司要求A厂的控股投资公司即C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就A厂依约履行付款义务提供担保,A厂表示由C公司提供担保较为困难,但可以找C公司在B公司所在城市的分公司提供担保,B公司表示同意。于是,该分公司便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约定,该分公司保证A厂履行其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如果A厂不履行义务,该分公司保证履行。经查,C公司并未授权分公司提供担保。2013年8月1日,A厂为履行先期预付货款的义务,向B公司开出一张人民币30万元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于同月8日向承兑行提示承兑,承兑行对该汇票审查之后,即于当日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签署了承兑日期和签章,同时记载付款期限为同年11月28日。B公司为支付D建筑公司(以下称"D公司")的工程费,于同月20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2013年10月上旬,B公司依照上述买卖合同的规定向A厂一次性交付货物,并经A厂验收,同年11月上旬,A厂向B公司提出: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要求退货;B公司声称其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并要求A厂严格履行买卖合同,按时向B公司支付货款。随后,A厂以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为由,要求承兑行停止支付由其开出的人民币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请求承兑行付款时,该行拒绝付款,A厂亦拒绝向B公司支付货款。经调查证实:B公司交付A厂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A厂之所以要求退货,主要是因其生产的产品不适应市场的需要,积压过多,销售发生严重困难,因此决定停止生产经营,以便择机转产。因A厂未按时付款的行为,B公司遭受经济损失1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厂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并说明理由。 (2)B公司可否依据保证合同,要求C公司的分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3)承兑行可否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兑汇票?并说明理由。 (4)D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拒绝付款后,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5)因B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B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