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机关依「中央机关未达公告金额采购招标办法」第2条第1项第3款规定办理采购,得于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订明开标时间地点,并于开标后当场审查,迳行办理决标。
判断题 预算金额70万元之财物采购,可依采购法第49条规定,以公开取得3家以上厂商书面报价或企划书方式办理,并以采购法第34条公开征求厂商提供参考资料之方式刊登公告。如有2家厂商提供书面报价,中央机关未达公告金额采购招标办法尚无必须办理第2次公告之强制规定。
判断题 机关办理公开招标,因投标厂商家数未满3家而流标者,得发还投标文件。厂商要求发还者,机关不得拒绝。机关于开标后因故废标,采分段开标者,尚未开标之部分应予保留不发还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