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2001年1月17日,远大有限责任公司为支付本市力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货款,签发了金额为人民币82.20万元的交通银行的转账支票一张,未记载收款人名称就交付了支票。1月19日,有人持该支票到德亨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服装。此时,该转账支票的大小写金额均为282.20万元,并且未有任何背书。德亨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收下支票当日,在背书人与被背书人栏内盖下自己的印章作为背书,再以持票人身份将该支票交给交通银行某支行营业所,当日即从远大公司银行账户中划走人民币282.20万元。1月底,远大公司与其开户银行对账时,发现账上短缺200万元。经检查,发现该转账支票已被涂改。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德亨公司是否能取得该支票上的权利?()
A、是
B、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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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当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时,持票人不可以对下列哪些人行使追索权?()
A、背书人
B、付款人
C、保证人
D、收款人 -
单项选择题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背书的绝对记载事项有()。
A、背书的原因
B、背书人签章
C、被背书人金额
D、背书的日期 -
单项选择题
以下关于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法律规定企业间不得拆借资金,故甲公司开出的银行汇票无效
B、乙公司没有取得票据权利,因此其背书行为无效,丁公司因而也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C、戊助学基金取得汇票没有给付对价,因此不享有票据权利
D、戊助学基金被丙银行拒绝承兑后,有权向甲公司追索票据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