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单位综合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20000m2,地上20层,地下2层,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由某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总承包。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施工高峰期的用电设备、用电量进行了计算,计划使用设备16台。项目部制定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事件二:项目部在库房、道路、仓库等一般场所安装了额定电压360V的照明器,监理单位要求整改。
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专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现场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统一为2.5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同一高度为2.2m;碘钨灯安装高度统一为2.8m。检查组下达了整改通知。
写出事件三事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
不妥之处如下:
1)不妥之处一: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统一为2.5m。
正确做法:室外220V灯具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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