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有一产地交货合同(EXW合同),出售新鲜樱桃10公吨,总值180000美元。合同规定买方必须在5月20日至26日之间派冷藏集装箱车到产地接运货物。临近交货期,卖方虽然多次催促对方派车,但直到5月31日均未见对方派车。于是卖方不得不在6月1日把这批货物卖给另一新买主,得价140000美元。 讨论:在此情况下,卖方的做法是否正确?卖方是否应为未交货负责任?卖方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问答题 中国某公司按EXW条件对外出口一批轮胎。但在交货时,买方派车接运货物时,买卖双方就装车问题发生争议。买方认为卖方应负责装车及装车费用,而卖方有不同意见。 讨论:买方要求卖方装车是否合理?
问答题 中国E公司按照FCA条件出口一批木材,合同规定4月份装运。但到了4月30日,仍未见买方关于承运人名称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但在4月30日,备置用作出口的货物因遭遇火灾而损毁。 讨论:此项损失应由谁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