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我国某外贸公司向科威特K公司出口冻羊肉50吨。每吨CIF价2000美元。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买方K公司按时开来信用证,证内规定:数量约(about)50吨,总金额100000美元。我外贸公司发货时,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实际装运55吨,缮制的商业发票表明:数量55吨,总金额110000美元。当我外贸公司持单办理议付时,却遭到银行拒付。试问:按《UCP500》规定,银行是否有权拒付?请说明理由。
问答题 我国某公司与马来西亚M公司以FOBKudat价成交,进口90000箱一次性竹筷,付款条件为D/P45 days at sight,货物装运后,公司投保了一切险。我方收到货物复检时发现硫含量超标,不符合餐饮安全规定,决定退货处理。试分析我方要求对方赔偿往返运费、保险费、相应经济损失是否合理。
问答题 我国某公司与法国F公司以CIF Bordeaux成交,出口一批化工原料,付款方式为不可撤消信用证,且规定“以出口国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为卖方议付的依据,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有权对商品复检,复检结果作为买方索赔的依据”。我方在货物装运后,凭信用证规定全套单据议付结汇后,收到F公司认为产品含量与信用证规定不符的索赔通知和法国波尔多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试分析公司拒绝赔付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