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在某体育学院家属住宅小区内,60岁能上能下的老年居民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他们大多数是已经退休的某体育学院的教职员工,身体状况普遍较好,有的还具备一定的体育运动专业特长。他们退休以后,有一部分人还在各种岗位上发挥特长,继续从事着不同的工作;有一部分人则无所事事,或流连于棋牌室,或扎堆聊天带孩子;还有的人则经受着各种生理和精神疾病的困扰。由于该住宅小区属于单位管辖范围,因此在小区内设立了家属委员会行使居民自治管理职能。但由于该家属委员会的职能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够健全,工作开展不够到位,在小区内部服务和管理上造成了一定的混乱。 问题:1.在上述案例中,该小区目前面临的主要困境有哪些?2.针对该小区目前的困境,社会工作者应采取什么样的介入策略?
问答题 黄建芬从技校毕业进纺织厂做挡车工,多年来凭着自己的勤奋、聪慧,岗位成才,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但在企业转制时,黄建芬也下岗了。几十年两点一线忙忙碌碌的生活节奏一下子停顿下来,黄建芬整天无所事事,六神无主。想再找一份工作吧,但自己擅长的挡车技术一点用处也派不上,想想自己才48岁,往后的日子长着呢,怎么办呢?黄建芬感到十分迷茫苦恼。 问题:1.简述妇女社会工作的内涵。2.作为一名妇女社会工作者,您打算如何帮助黄建芬解除苦恼?
问答题 林某于2005年入伍,其间因公致残,《革命伤残军人证》证明林某为三等乙级残疾(套改后为八级),在市民政局换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里同样写着三等乙级残疾。2008年林某退伍后回乡,由县民政局负责安排在县棉织厂工作,并签了为期三年的合同。2012年11月10日,县棉织厂发出通知,称林某的劳动合同至2012年12月11日到期.要他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014年9月,因县棉织厂改制,林某领了一笔自谋职业安置费后,不仅再也没有享受过伤残军人应享受的待遇,而且也没有得到企业主管部门的妥善安置。当林某到县棉织厂原主管劳动部门反映情况时却得到了这样的解释--"妥善安置"并非一定要安排一个新的工作。按照县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伤残职工在办理终止合同时,除了安置费外还可以领到一笔伤残补助金;但有个前提,是否伤残及等级如何得由劳动部门加以鉴定,部队及民政部门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不能作为凭证。 问题: 1.上述案例中,林某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2.对于这些问题,社会工作者应该采取哪些介入策略?